末日狂潮:我有浮空堡垒番外

[末日狂潮:我有浮空堡垒]精彩节选免费试读

作者: 老龙羽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4-11-04 07:06:28

状态: 连载

字数: 10.27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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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末日游戏降临,全球丧尸危机爆发整个世界化为掠夺与杀戮的修罗场强者生,弱者死地球穿越者沈明风实力低微,沦为强大异能者的小弟当牛做马,只为求一口残羹冷饭好不容易攒够了积分,换取了进入官方避难所的名额却只等到滔天洪水袭来,发现一切都是官方的骗局!原来,灾难刚刚开始;原来,根本不存在什么避难所本应成为水鬼的

【目录】

第1章 垂死浪中惊坐起

第2章 世界级道具

第3章 小试牛刀

第4章 再见故人

第5章 末日前夜(1)

第6章 末日前夜(2)

第7章 末日前夜(3)广场宣告

第8章 全都给我去修围栏!

第9章 末日商店

第10章 等待末日的审判

第11章 死亡骑士

第12章 火系异能者

第13章 杀鸡儆猴

第14章 蝴蝶效应?血月提前降临

第15章 血月之夜

第16章 变异丧尸——粉碎者降临

第17章 恶战

第18章 黑市

第19章 不速之客

...

第20章 重重包围!交易2024-11-04 07:06:28

【原文摘录】

“唔,身体好痛,全身都没有力气……”寒风夹着雨点拍到脸上,让沈明风的意识稍微清醒了一点。

咻!床上穿着老旧睡衣的年轻人猛地坐起。

“这是?难道我还活着……这怎么可能!”

大惊之下,沈明风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上面赫然显示着“2098年7月15日”。

黑白分明的文字令沈明凤脑中天旋地转,过了半分钟才勉强缓过来。

看着窗外异常昏沉,蒙着一层灰暗的世界,沈明风明白,自己这是重生了!

沈明风原本是地球人,上一世的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十余年了。这是一个文明发展程度与地球近乎无二的世界。

差别在于,这个世界的面积比地球大了数十倍。

在地球上去到背面的另一个国家只要二十余个小时,在这个世界却要间断飞行半个多月之久。

沈明风所在的国家被大型联合企业所掌控,最高权力是企业高层组成的议会。

有钱人一辈子纵情享乐,穷人一辈子拼命工作,也只能混个温饱。

因为教育和资源都被大型企业垄断,对底层人来说,苦难贫困是一生的主基调。

上一世穿越到这个世界后,沈明风作为黑户挣扎求生了十余年,才勉强买下了一间老破小,也有了一份能填饱肚子的工作。

原本以为这一生就这样混吃等死地过去了。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一切都变了!

沈明风记得无比清楚,那是2098年7月15日。

那一日,整个世界的天空蒙上了一层无比浓厚的血色。

片刻后,一道深邃悠长,男女莫辨的声音在这个星球每个人脑海响起。

“各位玩家你们好,末日游戏将于5日后开始,请各位做好准备!”

听到的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理解了,这道声音来自怎样无与伦比的存在。

“自五日后起,灾难将每隔半年降临,知道这个世界化为地狱!祝你们好运,人类……”

伴随着一阵响彻天地的诡异嗤笑声,一切回归风平浪静。

“不是吧,这是什么恶作剧活动么?!!”

“别担心宝贝,一定是传说中军方在搞的什么精神攻击武器失控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恍惚迷惑和恐惧之色浮现在这个星球上每个人的脸上。沈明风也不例外。

当然,那时大多数人并没真的认为那声音说的是真的。

至少沈明风身边的人基本都信了官方半个小时后极速发出的辟谣。

“适才的事件是由于军方特殊武器失控,请广大人民不要恐慌,并不会真的有什么灾难发生!”

“狗屁!”重生的沈明风暗暗骂道。

—— 引自章节:第1章 垂死浪中惊坐起

 

哈!?沈明风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当然,他的肉体已经死了,没东西可以蹦了。

接着,沈明风便重生回到了末世前。

末日游戏的道具分为普通,低级,中级,上级,高级,遗物级,圣遗物级,神器级,还

有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世界级。

在末日游戏开始的前半年里,兑换一件具有特殊效果的低级道具对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奢

望。

中级道具更是一方大佬才有的东西!

世界级道具对沈明风来说,不,对这个世界所有人来说,恐怕都是天方夜谭!

因为末日商店里能兑换的最贵天价道具也只是高级道具!

而现在,自己竟然获得了一件世界级道具!

难道是自己死前优雅喝红酒的行为触发了末日游戏的彩蛋?

虽然早听说过末日游戏有些彩蛋存在,但没想到这一窝蛋里最大的给自己碰上了!

他飞速将精神深入符文空间中。

世界级道具《诸神的王座》

能力 1:唯有超越死亡之人得以登上,让您摆脱重力,自由翱翔!(每日可使用一小时,

飞行速度视消耗的精神力)

能力 2:十倍增强自身异能(不限时)

能力 3:无视距离瞬移至标记点(每天可使用一次,跑路专用!)

能力 4:形态变换——三室一厅浮空小城堡!(未解锁。只需要一百万积分,就能让您拥有一座温馨浮空小城堡!)变换形态后浮空时间无限,但不可移动。

能力 5:未解锁

……

沃德发!什么三室一厅要一百万?这也太黑了吧!沈明风正要在心里暗骂末日游戏的幕后黑手。

又转念一想,既然是浮空城堡,也算是天景房了吧。海景房都那么贵,天景房这个价格好像也不好说啥……

沈明风到嘴边的臭骂又咽了下去。

不过嘛,王座变城堡这个能力倒是很适合在海啸来临时逃难使用。前提是自己要在三个月内攒够一百万积分,不然到时候还是跑不了。

王座形态下飞行时间每天只有一小时,时间到了照样得掉下去当水鬼!

一百万积分!要是上一世的自己,一定会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不过这一世,自己开局就有了世界级道具的外挂,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

抛开能力四不谈,

看着前三个已解锁的逆天道具能力,沈明风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不愧是世界级道具!简直强的离谱!

通常来说,道具品级越高,效果也会越多,越强,但世界级道具的能力之多,效果之强,还是出乎沈明风的医疗!

不说飞行和瞬移,哪怕是这个十倍增幅异能的功能,也简直逆天!

—— 引自章节:第2章 世界级道具

 

早年在黑涩会里当打手,扫黑除恶开始后,这家伙敏锐地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果断把屁股擦干净,来到沈明风小区楼底下开了家超市。

原来沈明风家楼下开小卖部的是个老头子,租约到期后,据说余大龙带人去恐吓了李老汉几次。

让他不许再租,把地腾出来给自己开超市。

李老汉无奈,只得把小卖部开到别处去了

自那之后,余大龙白天开超市,晚上把卷帘门一关,超市变赌场。

每天红彤彤的票子一大把,人也越来越霸道,在附近欺行霸市,无人敢管。

张老太婆就是仗着他儿子这地痞,在小区里也是横着走。

“碰!碰!”见沈明风没应,余大龙直接蹬着皮鞋踹起了门。

“沈明风!你个小 b崽子给老子滚出来!”

沈明风慢悠悠地站起,先到厨房沏了杯大红袍。

一口热茶入口,淡淡的茶香在唇齿间回味。

“该去打发下野狗了。”

沈明风自言自语着,猛地一下把门推开。

门外的余大龙躲闪不及,不锈钢的大铁门直接跟他的鼻头来了个亲密接触。

“啊,卧槽!你你你你你你……你找死啊小子!”

穿着白背心,浑身红绿刺青的余大龙一手捂着血流不止的鼻子,一手就要来打沈明风。

沈明风侧身一闪,轻松躲过。

开玩笑,D级异能!小子!

沈明风心里不免有些洋洋自得。

“哟,这不那谁嘛!抱歉啊,不过这还得怪你,离门那么近干啥?找我有啥事啊。”

沈明风又喝了一口手里的热茶。

余大龙简直肺都快要气炸了,这一片谁敢这么跟自己说话?!!

之间他火冒三丈,道理也不讲了,伤口也不捂了,直接攥着拳头就要来揍沈明风。

周围看戏的街坊也越来越多,楼道都快堵上了。

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劝阻。

“这小子怎么惹了那太岁?看来一顿毒打是免不了了……”

沈明风听着周围邻居们的叹息声,一声冷笑,随后直接跑进屋内。

红温余大龙自然不肯放过沈明风,快步追进了屋内。

“给老子站住!”余大龙怒喝。

见已经跑进了里屋,身后也没有跟进来的街坊,沈明风不演了。

任凭随后赶来的余大龙奋力一拳挥下,沈明风却面带微笑,躲都懒得躲。

“咚!”骨头与钢铁相撞的声音响起,余大龙的拳头就像打在了铜墙铁壁之上。

沈明风非但没有如他想象得被一拳放倒,反而是他自己的手皮开肉绽。

沈明风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走到客厅关上了大门,又从厨房拿了把菜刀。

“你!你做了什么?!”

手上的疼痛让余大龙清醒了过来,刚才的气势也荡然无存。

—— 引自章节:第3章 小试牛刀

 

这个房子最好还是不要再住了,门太薄,楼层又处于整栋楼中间,到时候不好防守。沈明风在心中暗道。

沈明风住的这个老破小区依山而建,面积不大,有十栋单元楼。九栋楼都是正常建在离山脚一二百米的地方,只有一号楼最为特殊。

一号楼建在山体的夹缝处,有两面面对的都是山壁,采光通风都不好,因此住在里面的只有寥寥几户。

据说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初修建这个小区本是要作为某外城建筑公司的员工宿舍。一号楼最开始是被设计为仓库的。不过由于年代久远,沈明风也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他打算在五天的时间里,把一号楼顶层空置的毛坯房好好改造一下,打造成临时的安全屋,搬过去住。

一号楼的位置注定了它是整个小区最易守难攻的地点。

沈明风缓缓起身,准备清点一下搬家要带走的东西。

突然,楼道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难道是余大龙他们又回来了?不对,这不是体重很大的男人的脚步声。

获得身体强化的异能后,沈明风连带着听力,视力都获得了很大的强化。

佟……

急促的敲门声从遍体鳞伤的薄皮铁门上响起,紧接着一道悦耳熟悉的女声传入沈明风耳中。

“风子,快开门!”

一听到这声音,沈明风瞬间便有些恍惚了。

开门后,出现在沈明风眼前的是一名扎着高马尾,剑眉星宇,英气中透着些许可爱的女孩。

因为披着黑色外衣和打扮成熟的缘故,使她看起来有二十来岁了。

但沈明风知道,眼前的女孩其实才十九岁。

她叫莫小岚,是沈明风的领居。

搬来这里已经有半年了,跟沈明风的关系还不错。至少莫小岚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莫小岚是那种很开朗活泼的女孩子,平日里作风像个男孩子,跟沈明风兄弟相称。

虽然沈明风并不喜欢她跟自己勾肩搭背,毕竟自己活了两辈子,真算年纪至少比她大了二十多岁。不过自己怎么暗示,好像也改变不了这个女孩,索性也就由她了。

莫小岚的父亲早年是企业的员工,后来被裁员,一家人住不起内城的房子,被赶到了外城来。

据莫小岚说,她的父亲整日以企业员工自居,不愿去做这些所谓外城“贱民”们做的工作,家里也就一点收入来源都没有。

莫小岚还有个弟弟,小她一岁,也不争气,天天跟附近的黑帮混在一起,坏事是没少干,口袋是空空的。

莫小岚不得已,十七岁就出来工作了。虽然在外城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沈明风这个地球来的人还是不免对这个女孩有些同情。

—— 引自章节:第4章 再见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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